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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现病兔应采取的措施
第一,发现可疑传染病时,必须及时隔离治疗,尽快确诊,并报告疫情。本养兔场不能确诊时,应将病料送有关部门检验、确诊。
第二,确诊为传染病时,要迅速采取扑灭措施。首先根据传染病的种类,划定疫区和疫点,按照“早、快、严、小”的原则进行封锁,全场进行彻底消毒,对全部兔群进行检疫,病兔和可疑兔隔离治疗,专人管理,对健康兔群进行紧急预防接种,或应用抗生素及磺胺类药物进行预防。
第三,被病兔污染的场地、兔舍、兔笼、产箱及用具等要彻底消毒(消毒方法见本章“严格执行消毒制度”)
,死兔、污染物、粪便、垫草及余留饲料应烧毁或深埋。兔群改饮0.1 %的高锰酸钾水。
第四,发病兔场必须停止出售种兔或外调,谢绝参观。待病兔治愈或全部处理完毕,全场经过严格的大消毒后两周,再无疫情发生时,最后进行大消毒1 次,方可解除封锁。
第五,传染病病兔及可疑传染病病兔要坚决淘汰,可以利用者,要在兽医监督下加工处理。兔毛、血水、内脏及污水等要集中深埋并用药物消毒,肉要高温处理,严防扩大传染源。
第六,工作人员接触病兔及其分泌物、排泄物与污染物时,应注意消毒。死亡兔不准食用。因为兔发生的许多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可以传染给人,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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